8月31日,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。
会议决定任命林涛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;决定任命黄辉(女)为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;决定任命赵成军为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局长;决定任命沈吉鸿为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;决定任命谈健(女)为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;决定任命王承江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局长;决定任命张志超为南京市商务局局长;决定任命林武平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;决定任命滕涛为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。会议任命王明新为南京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任命黄成文为南京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任命王晓卫为南京市监察委员会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。会议任命程序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;任命张俊明、邵梅(女)、王嘉瀛(女)、冯哲(女)、吴子哲、程瑶、张国良、仇晓敏(女)、施晓明、姚海涛、杨伟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任命蒋智勇、朱学祥、谢阗、周赛、吉宇翔、张小波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任命徐胜男(女)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;任命邹利俊、王飞、吕凯、朱恺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内容来源:南报融媒体记者 马金 南京人大